關於租屋契約的問題,不知是否該怎麼辦 - 寵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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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最近撿到一隻流浪貓
有項圈,應屬於家貓逃出
我預計要暫時照顧牠,順便尋找主人或是找到好的飼主
(也已確定契約內沒有註明不得養寵物)
當我撿到貓的同時,沒多久房東即傳訊息給我
「有房客反應對貓過敏,所以要立即處理掉」
沒多久房東果然殺至租屋處把貓帶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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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確實很不滿意,但是我對於契約類的法律不了解
我想問,房東到底有沒有權利要求我速速把貓送走
我自己的想法是,既然沒註明!代表可以養,別的房客對貓過敏應該不關我的事情
如果我說了,房東說要立即更改契約,他是否有這權力?
我是否有拒絕權力?
如果房東堅持更改契約,我是否可要求他退還房租,進而搬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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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契約上不應該是白紙黑字,別的房客做出這件事情
不算是侵犯到我的權益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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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-12-24
簍主你是應該把貓送走 不是契約沒規定 就代表可以
畢竟你已影響他人了
房東的權責就是要維護多數房客權益
要不然契約也沒說 房客不能喝酒抽菸
如果有房客抽菸飄到你房內 或是喝酒起酒瘋
是不是也可以說契約沒規定不可吵人
跟房東商量看看 你貼一些錢准你養貓 然後你少帶貓在公共走道上
我之前養狗也是不能養 我貼些錢給房東並保證狗不亂吠叫 直到期滿搬出